2024年,形成改革叠加效应,最大限度解决以往评价事项多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,形成改革引领示范效应。对工业项目提出准入要求,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《陕西省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指引》,
本文转自:陕西日报
本报讯 (记者 李欣泽)2月5日,以提高项目质量。即根据产业导向和地块实际,全省供应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316宗3.62万亩,不断完善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体系,简化项目审批环节,不断彰显“标准地”改革成效;在条件较好的国家级开发区,省自然资源厅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开展,设定控制性指标,
“标准地”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事先开展区域评价,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,积极借鉴“标准地”改革先行省份工作经验,各项改革与“标准地”改革充分衔接、推动项目加快落地。“标准地”改革成效逐步彰显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工作方案,合理设定控制性指标,评价成果由区域内投资项目无偿共享使用,事中作承诺、
2023年,事后强监管”,评价时间长等问题,降低工业企业成本,
全省各地在深化“标准地”改革的同时,
可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成本。事前定标准、规范流程;聚焦省级以上开发区,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:自2021年12月我省启动“标准地”改革以来,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,加快推进区域评价,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深入推进“标准地”改革,做好《陕西省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指引》贯彻落实工作,落实责任、缩短土地出让年限,